健保IC卡註記安寧醫療 「無法」如願
2009/10/05 04:09
註記不能等同意願書正本
〔記者鍾麗華/台北報導〕三年前健保IC卡開放「安寧緩和醫療意願」註記,至今已有三萬人完成登錄,不過,註記卻無法律效力,在緊急狀況下,意願書正本未隨身攜帶,家屬又堅持急救,即使IC卡讀出病患的意願,但還是會被插管,結果仍「不得安寧」,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呼籲政府儘速修法,避免憾事發生。
我國的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實施已九年,不過,推動困難的關鍵之一,就是在家屬與病患間「拔河」。有癌末婦人希望臨終不要急救,但兒子因為還沒拿到母親承諾要給的錢,堅持要醫院急救到底;也有女兒不忍心看到父親嚥下最後一口氣,於是違背父親的意願,要醫師為意識不清的父親插管。
家屬堅持急救 仍不得善終
健保IC卡註記原本應該得以讓病患依照自己心願,有尊嚴地「善終」,但依照現行法規,健保IC卡註記並不等同於正本,在看不到正本,家屬又堅持急救下,許多醫師為求自保,也只好硬著頭皮為病患插管、電擊、心臟按摩。
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常務理事莊榮彬指出,依照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施行細則」規定,意願書或同意書應以正本為之,因此健保IC卡的註記並不具備正本的法律效力;本來衛生署打算修施行細則,但法務部門認為,IC卡註記欄位過於簡單,無法看到意願書的「法律要件」,包括兩名見證人的資料、個人簽名等,如果要IC卡註記有效,應修母法,但修法卻又曠日廢時。
安寧協會設計心願卡 方便攜帶
有民眾認為,健保IC卡註記後還要隨身攜帶正本,相當不便民,進而影響預立的意願。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董事長方俊凱表示,三年來,民眾索取二十五萬份的意願書,真正加註健保IC卡的僅三萬人。該協會因而另行設計「安寧心願卡」,方便民眾隨身攜帶,彌補IC卡加註不足的問題。
蓮花基金會董事長陳榮基說,匆忙急救如果被插管,只有病患本人事先有簽署意願書,才能拔管;如果病患沒有簽署,家屬無權要求醫師拔除,顯見預立意願書的重要。
出自yahoo新聞